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

踏上红地毯《结婚注册手续》

结婚注册是证明一对情侣在法律上变成合法夫妻,可以光明正大的生儿育女了,哈哈!可是对于思想传统的本官,在婚前可不能乱来哦,而且是要经过名门嫁娶后,才正式是别人的妻子,才来养育下一代哦。

我们对于注册亲力亲为,完全没有假手于人,因为是我们两个的事情嘛!

注册的程序如下:

让本官简单一点来讲述。其实注册有两种方式,第一种是在政府部门,第二种是在私人会馆。

如果在政府部门的话,一切程序只需要在政府部门里办手续。注册男女的申请表格需要贴在结婚的布告板上超过21天,不多过3个月。意思说在这个期间,没有任何反对的话,双方最早可以在三个星期后就可以注册了。费用比较便宜,不超过RM50。可是注册当天不可以穿太过暴露,因为注册官官是马来人。本官有注意到布告板上,十对申请者里,就只有一对是华人而已,其他都是印度同胞。

如果在私人会馆的话,交上双方的复印身份证,复印报生纸,两个证婚人的复印身份证,护照照片各两张。私人会馆会填好全部的资料,由今年四月起,注册男女需要自己找宣誓官,费用不到RM10。然后到政府部门还RM20,接下来将表格交回去私人会馆,就可以选日子注册了,不需要等21天,不需要贴在布告板,而且可以穿自己喜欢的裙子。但是总共的费用就要超过RM100。

要如何选择就由当时人去决定就好,反正结果都是注册。

我们在22.11.2010将一切手续办妥,然后选12.12.2010为注册日,但是会馆在星期日没有举行注册仪式,所以将提早一天进行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